【摘要】非诉行政案件执行错误的原因在于,我国非诉行政审查制度中,被执行人无法参与到法院对非诉案件的审查当中,其陈述和申辩权利没有得到保障。人民法院错误执行后,被执行人往往投诉无门,其权益保障出现了真空。在现有的法律框架内,要使被执行人的权利得到有效救济,应使被执行人有机会参与到非诉行政案件审查当中,应根据不同的情形,确定不同的责任主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。
【关键词】
《山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》 2015-06-18
《山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》 2015-06-18
《山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》 2015-06-18
《山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》 2015-06-18
《中外医疗》 2015-07-03
《阅江学刊》 2015-07-02
《重庆高教研究》 2015-06-30
《重庆高教研究》 2015-06-29
Copyright © 2013-2016 ZJHJ Corporation,All Rights Reserved
发表评论
登录后发表评论 (已发布 0条)点亮你的头像 秀出你的观点