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摘要】中国文化渊源流长,依凭历史理性,可以划分为传统文化与文化传统,前者应当发扬,而后者则应剔除。中国法律文化应摒弃其潜藏的诸如专制主义、民粹主义等文化传统元素,从深厚的传统文化中汲取营养,发扬光大,而不是深陷“五四”运动以来,特别是梁治平法律文化论式的错误解读,从而为“回”到当下的中国作出应有的努力。
【关键词】
《山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》 2015-06-19
《山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》 2015-06-19
《山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》 2015-06-19
《山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》 2015-06-1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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